前幾天我刪了部落格的某篇言論

向來說話都直來直往的我 總算認真的思考了這個嚴肅的課題

以前有學過辯論很厲害嗎???? 這樣就可以隨便刺傷別人嗎????

我錯了 這樣做是做的.... 因為 大家都是朋友

朋友是靠多年累月的交集才能形成的

絕對不能因為一些口語上的誤解 言語上的衝突 文字上的誤會 就這樣打破

在此 我只能向被我傷害到的朋友置上最深的歉意

不管你們是是否要原諒我

我想 這也是我能最到最大的彌補  對不起!!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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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